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转换为ISO 14001: 2026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企业:
ISO14001: 2026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6年4月15日发布,为有序推进标准换版工作,持续提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国家认监委公告(2015年第30号)和有关认可机构关于换版的文件要求,现就新版标准换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版标准换版的转换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即自2029年5月1日起,所有依据GB/T 24001-2016/ISO 14001: 2015(简称旧版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将失效。
(二)自2027年10月31日起,环境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审核的审核依据应为ISO14001:2026,中心不再受理依据旧版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初次认证申请。
(三)为保证获证客户利益,自2028年5月1日起中心不再颁发依据旧版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此日期前,中心仍可根据客户要求依据旧版标准实施认证活动。但持有依据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客户应知悉转换期截止后认证证书失效可能造成的影响。
(四)在转换期内,中心通过初次认证和再认证颁发的依据旧版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实际认证有效期不超过2029年4月30日(即使认证证书上显示的有效期超过2029年4月30日)。
(一)中心计划从2026年9月10日起,开始受理新版标准认证申请,经认证决定,对满足要求的客户换发或发放新版认证证书。在CQC未取得新版标准的认可之前,颁发的证书不带认可标志;
(二)各环境管理体系获证客户请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转换期限和新版标准要求策划实施转版活动,确保在转换截止日期前完成认证证书转换;
(三)证书转换可根据获证客户的意愿,结合年度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实施。
有关认证标准转换的详细技术要求和工作安排请与所在地区的中国中检地方公司联系沟通(https://www.ccic.com/lxfs/gngs/hb/index.html)。
特此通知。
注:所有信息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推荐新闻
2026-09-17
2026-05-15
2026-05-06
2026-05-06
2026-05-06